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深入推进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宁波材料所党委在深入研究讨论、广泛征求意见、专题审议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宁波材料所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以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为依据,结合宁波材料所实际,突出科研单位特色,以抓好工作作风和学风建设,强化防腐倡廉重点领域预防监督,注重关口前移,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基本思路,经过5年的扎实工作,基本建成符合宁波材料所实际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框架,初步建立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健全比较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
《实施细则》从作风学风建设、预防腐败工作、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四个方面对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工作内容。其最大的特点,就是针对性强——符合科研机构的实际,操作性强——有明确的目标、抓手、责任部门。
宁波材料所下一阶段将有针对性地逐层签订党风廉政或廉洁从业责任书,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和召开会议等方式,有序开展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