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发源于“世界屋脊”——青藏高原的唐古拉山脉各拉丹冬峰西南侧,全长6300余公里,在世界大河中长度仅次于非洲的尼罗河和南美洲的亚马逊河,为世界第三大河。长江鱼类物种多样性具有种类丰富、资源波动大、特有性高、经济物种多和分布区域差异大等特点,是我国淡水渔业的摇篮、鱼类基因的宝库、经济鱼类的原种基地、生物多样性的典型代表。
然而近年来,长江鱼类资源面临过度捕捞、环境污染、大型水利工程建设、江湖阻隔与围垦、外来种侵袭等诸多威胁,相关部门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实行长江禁渔期制度、使用人工增殖放流等方式加强对长江流域鱼类资源的保护。针对越来越多的保护措施,澳门赌场院士、澳门赌场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曹文宣在三峡工程建设技术与管理论坛上特别指出,修建鱼道不是长江流域鱼类保护有效手段。
曹文宣院士谈到,现在有一些人,一说到水利水电工程的鱼类资源保护问题,就想到了欧洲和北美,就提出要建过鱼设施。北美和欧洲一些国家在水利枢纽修建过鱼设施,主要是针对鲑科鱼类(如大麻哈鱼、鳟鱼),其次是鲱科和鲟科的洄游性鱼类。鲑科鱼类有强烈的回归性,并且有很强的游泳能力,必须返回到原来的出生地繁殖,亲鱼繁殖后死亡,也不存在下坝问题,这是欧美修建的鱼道有一部分获得成功的原因。我国的鱼类区系与欧美有很大的差别,仅在东北的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图门江有几种溯河洄游性的鲑科鱼类,在大江河的下中游有鲥鱼、刀鲚等洄游性鱼类。中华鲟是一种大型的洄游性鱼类,长江葛洲坝枢纽兴建后阻隔了其溯游到金沙江产卵场的洄游通道,在1983年已发现其在坝下新形成的产卵场自然繁殖。此外,我国东南沿海的一些入海小河有鳗鲡、香鱼、松江鲈的幼鱼须溯河到上游去生长。可见,我国的大部分河流,特别是长江上游,不存在洄游性鱼类,保护上游的鱼类资源,不是修建过鱼设施能够实现的。并且上游的鱼类,特别是当地的特有种类,多数适应于激流环境,大坝修建形成水库的静水环境对它们是不适应的,特别是进行梯级开发时,急流生境丧失殆尽,对这些鱼类的保护问题不是修建鱼道就能够解决的。
据介绍,我国20世纪60至70年代曾经修建过一些鱼道,多数是建在沿海的防潮闸旁和江、湖间的闸、坝上,大约有40座,如斗龙港闸鱼道等。在较大江河的水电工程中修建的鱼道有两座,一座建在浙江省富春江七里垄电站,另一座建在湖南衡东县洣水(湘江支流)洋塘水轮泵水电站。在60年代末期修建的七里垄鱼道,建成后就从未有鱼、虾、蟹通过,完全是一个废物,后来被“绿化隐蔽”。1979年建成的洋塘鱼道,在当时被评价为最成功的鱼道,名噪一时。但是,在技术人员取得了数据、发表了文章以后,从1984年起,这个鱼道便废弃不用了。查阅鱼道运行观测记录可以发现,当初所过的鱼90%以上是以刮食砾石表面生长的着生藻类为食的银鲴。由于水库底面泥沙沉积,着生藻类资源有限,银鲴并不适于在库区生存,洋塘鱼道当然达不到资源增殖的目的。现在洋塘鱼道内泥沙淤塞、杂草丛生,有的地方还堆满了垃圾,成为了一处历史遗迹。
“修建过鱼设施是一项花费巨大的工程,如果不尊重科学事实,硬性要求每个水电工程均修建过鱼设施,不但不能达到保护资源的目的,还造成资金上的浪费。”曹文宣这样说。他举例说,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狮泉河水电站鱼道的总投资为1909.56万元。这个鱼道设计的主要过鱼对象是横口裂腹鱼和锥吻重唇鱼。这两种鱼类主要在克什米尔境内印度河栖息繁殖,并不是洄游性鱼类,偶尔有少数个体在7、8月份上溯到狮泉河里觅食,不建鱼道并不影响这两种鱼类资源。况且目前狮泉河水电站下游20公里处,当地群众已修筑了一个低坝,阻隔了这两种鱼的上溯通道,狮泉河水电站鱼道怎么可能达到过鱼的目的?又如,有人建议在汉江中游作为南水北调中线的配套工程计划建设的兴隆水利枢纽修建过鱼设施,设计的主要过鱼对象竟是十几年未见到过一尾的刀鲚(又名长颌鲚)和数量极少的鳗鲡。显然,这种鱼道即便是修建了也不会达到预期目的。曾经有人说过,在江河中修建一座不起作用的鱼道,那将成为一个“愚蠢和无知的纪念碑”。
曹文宣谈到,现在有少数学者,比照鸟、兽等繁殖率低的高等脊椎动物,在生境片断化后,引起遗传多样性降低,形成“异质种群”(Meta-population)的情况,推测受大坝阻隔的鱼类,也会出现类似的情况,并以此作为应当修建过鱼设施的“理论依据”。但是,这种推测至今尚未被正式的研究结论所证实,而采用鱼道方式能否达到大坝上下鱼类基因交流的目的,也存在很大的疑问。关于大坝的阻隔是否会很快引起鱼类遗传多样性降低的问题,是一个需要进行深入研究的课题,但也不致于像某些学者所猜想的那么严重。鲤、鲫、草鱼、青鱼、鲢、鳙、鳡、鳊、鲴、赤眼鳟、麦穗鱼、棒花鱼、黄颡鱼等鱼类,分布很广,北自黑龙江、南至珠江的各条江河,皆有其分布,甚至有些种群在日本还有分布。它们在各条河流间相隔离的时间是以万年为单位来计算的,可是直到现在,从每种鱼的形态和生态方面,见不到明显的差异,仍然是一个物种。而一个水电枢纽的寿命充其量只有数百年,对于繁殖率很高的鱼类,在大坝阻隔期间其遗传多样性下降速率不可能像某些学者想像的那么快。
修建过鱼设施,并不能解决大坝上下鱼类基因交流的问题。其理由是:第一,鱼道或升鱼机等过鱼设施,只能供鱼上溯,不能诱鱼下行,只上不下,不能说是“交流”。第二,江河中各种鱼类体形大小悬殊,生活习性不同,克服水流的能力差异很大,不可能修建一个兼容各种鱼类上溯的鱼道。第三,所谓基因交流,是要通过繁殖来实现的,不能繁殖就达不到“交流”的目的。我国的一些重要的经济鱼类,如草鱼、青鱼、鲢、鳙、鳡、鳊、赤眼鳟等,是在春末夏初江河发生洪水时,在上涨的水流中产漂流性卵,鱼卵和初孵仔鱼在漂流过程中发育,通常要漂流400~500公里才能主动游泳。这些鱼在水库中是不能进行繁殖的。可能有的成熟亲鱼游到水库尾水以上的流水中产卵,但由于漂流距离短,鱼卵进入水库的静水区后,便下沉死亡。河流的梯级开发,将使这一类鱼的繁殖条件完全丧失,根本无法“交流”。对于在砾石河滩产沉性卵或粘性卵的鱼类,如胭脂鱼、鲂等,当水库蓄水后流速变缓、泥沙沉积,其位于库区的产卵场不复存在,河流梯级开发后其产卵场亦将全部消失。第四,对于一些适应于激流环境并且多为摄食底栖生物的特有鱼类,因适宜的生境已完全消失而在水库中绝迹,它们是无法通过水库上下交流的。第五,在库区生存的种类,通常种群数量较大,不易出现遗传分化,过鱼无必要性,而对于数量稀少的种类,鱼道不能解决交流问题。
曹文宣认为,我国目前在西电东送、南水北调等建设项目中,拟建、待建和在建的水利枢纽工程,都没有牵涉到阻挡洄游性的鱼、虾、蟹洄游通道并对其资源有严重影响的问题。修建鱼道并不是解决鱼类遗传交流的有效措施,更不是长江流域鱼类资源保护的有效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