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三中全会前所未有的“述职”议程,显示了新的中央领导人要健全党内民主制度的决心,它将在事实上开先河,并为全党扩大民主实践提供自上而下的示范作用
备受关注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将于10月在北京召开。三中全会,在中共党史上似乎有着特殊的地位——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中国打开了改革开放之门;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确立,则是在1993年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即将到来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将会带来怎样的变化呢?
面对社会各界的积极期待,中共中央日前正式宣布这届全会的三项主要议程: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讨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研究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经济体制方面的内容早被视为题中应有之义,修宪问题也早有议论,民众都不感到陌生。
让民众眼睛一亮的是第一项议程。《瞭望》周刊将“报告工作”直接解读为“述职”,称此首项议程设置,“表明了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活力的最新努力”、“在更广泛、更深刻的意义上体现了我们党的不断自我改革完善及制度创新的努力。”
从“报告工作”到“述职”
中共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首要职权,就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行使中央委员会职权。在正常情况下,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中共中央党校王贵秀教授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根据党章,党的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全国党代会-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应当是逐级领导的关系。但长期以来的实际情况却是,党内权力不断向政治局集中。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主任王长江教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种体制有助于应付复杂险恶局面,便于中央快速做出重大决策,在革命时期有其合理性,“但现在是和平建设时期,应当倒过来,回到正常体制上去。”
在这种体制安排下,以往党的领导人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往往在事实上变成领导人总结以前的工作,布置以后的工作,听会者只需认真领会,回去贯彻落实就行了,而不是作为监督者和审查者出现。
而此次三中全会专门将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列为首项议程,已在事实上将党章规定的“报告工作”,定性为“述职”性质,其核心是要表明,中央政治局要就自身履行职责的情况,主动向中央全会汇报,以此接受全党的监督。
王长江分析说,国家的民主化就是要还权于民,党内的民主化就是要还权于代表大会和全体党员。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局主动向全委会述职,是党内民主化方向上的重要进步。
“先积经验,后作定规,从习惯法到成文法,从相对成熟到完全成熟,必将使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沿着经常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中央党校叶笃初教授如是说。
多年来致力于党章和党的制度建设研究的叶笃初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番前所未有的述职,显示了新的中央领导人要健全党内民主制度的决心,它将在事实上开启先河,并为全党各级地方委员会逐步扩大民主实践提供自上而下的示范带头作用。
当“述职”成为制度
二十年前邓小平在他著名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中说得非常清楚,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就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民主集中制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
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以保证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
在叶笃初看来,作为一项议程安排,此次政治局“述职”所蕴含的意义远非限于议程本身,甚至到不限于中央会议制度乃至领导制度范围,“而是在更广泛、更深刻的意义上体现了我们党的不断自我改革完善及制度创新的努力。”
专家们认为,三中全会述职议程的设置,发出了一个清晰信号,它表明,发挥全委会作用,规制党委会职责,把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置于党员的监督之下,正在形成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
在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的李强教授看来,“述职”议程的提出,将在事实上大大增进社会各界对于本次三中全会的期望。因为,从过去一贯强调与党中央和最高领导人保持一致,到现在党中央和最高领导人公开接受党内大范围的民主监督,这种非常明确的信号,不能不令人对以党内民主化为首要前提的政体改革抱以更高期望。
引人注目的还有,此次三中全会讨论修宪的议程,将在根本上提醒党的各级干部,认清党和国家、党章与宪法之间不可混淆的关系,这对于推进全党政治观念的进步,意义也将不亚于修宪本身。 |